来源:中新经纬
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5日电 5日,南华仪器发布公告称,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,杨耀光、杨伟光两人合计占公司总股本(剔除回购股份)的28.6%,但两人无法控制公司,深交所要求说明无法控制公司的依据及合理性。
来源:南华仪器公告截图
公告称,2020年2月4日,南华仪器直通披露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》,公告显示,杨耀光、杨伟光为兄弟,构成一致行动关系,两人合计控制公司2263.35万股股份,占公司总股本(剔除回购股份)的28.6%,但两人无法控制公司。
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,要求结合南华仪器其他股东的持股情况,并依据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第八十四条,说明杨耀光、杨伟光无法控制公司的依据及合理性。要求律师发表意见。
今年1月23日,深交所就曾发布关注函,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控制权争夺等。
公司2月4日发公告回应称,公司不存在控制权争夺的情况。
南华仪器指出,2011年1月1日,杨耀光、邓志溢、李源、杨伟光签署了《一致行动协议》,该协议有效期限至2019年1月22日届满。2019年1月21日,杨耀光、邓志溢、李源、杨伟光续签了《一致行动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《一致行动协议》(2019年)”),该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月22日届满。
根据杨耀光、邓志溢、李源、杨伟光出具的声明函及签署的《关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确认函》,《一致行动协议》(2019年)有效期届满后其不再继续保持一致行动,其将按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独立地行使表决权。 根据上述四人签署的相关文件及说明,一致行动关系存续期间,上述四人合计控制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.46%,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7.18%,持股比例较高,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,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,并且管理层稳定,因此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,从利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加速公司业务扩展方面考虑,经上述四人平等协商,在《一致行动协议》(2019年)有效期届满后,其不再续签《一致行动协议》。 在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期间,杨耀光、邓志溢、李源、杨伟光在公司历次的董事会、股东大会的表决均一致行动,对公司经营决策、管理层提名等重要事项未产生分歧。
南华仪器称,截止本回复之日,公司未收到上述四人任何一人关于公司经营决策、管理层提名等重大事项的提案。在公司接到关注函后,公司积极和上述四人沟通, 根据该四人出具的说明,他们在公司经营决策、管理层提名等重要事项方面未产生分歧,公司不存在控制权争夺的情况。
官网显示,南华仪器成立于1996年,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。南华仪器于2015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。
来源:天眼查截图
天眼查数据显示,南华仪器控股股东为杨耀光、李源、邓志溢、杨伟光 (持有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:14.84、14.83、14.35、8.22%)。实际控制人为杨耀光、李源、邓志溢、杨伟光 (持有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:14.84、14.83、14.35、8.22%)。
2月3日,南华仪器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告显示,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,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00.00万元–22000.00万元,上年同期盈利2788.30万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660.32%至689.01%。(中新经纬app)